用戶服務

電子化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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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推動電子化單據業務並響應環保,即日起開辦電子帳單及電子繳費憑證作業。
  • 申請對象:
    持單繳納用戶   -得申請電子帳單。
    金融機構代繳用戶 -得申請繳費憑證。
  • 請確認申請地址之繳費方式,用戶申請後將依現行繳費方式辦理異動。
  • 用戶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後,始得異動下期之電子化單據服務。
  • 「電子單據密碼」為日後開啟電子郵件中所夾帶之電子單據所用,請自行設定。如遺失可利用下方「忘記密碼」功能查詢。
  • 如已申請電子化單據服務而欲更換"電子信箱或密碼"之用戶,請重新登錄「申請電子化單據服務」
  • 申辦電子帳單之用戶,本公司將於繳費日當日發送電子帳單至用戶申請時指定之電子信箱,屆繳費期限前二日尚未入帳者將另發送提醒信件。繳款完成入帳後,將會發送繳費完成通知。
  • 申辦電子繳費憑證之用戶,本公司將於每期扣款前發送電子扣款通知至用戶申請之電子信箱,告知本期應繳總金額,提醒您留意帳戶餘額。扣款完成後,將會發送電子繳費憑證,請妥善保存以做日後繳款暨電子發票領獎證明。
  • 如申請完成後,未能如期收到電子化單據請先查詢電子郵件信箱(含垃圾郵件)或致電客服專線申請補發,以免權益受損。
  • 目前申請電子信箱無法使用 url.com.twpchome.com.tw 的信箱,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如有任何問題,請於周一至周五08:35~12:00,13:15~17:30(不含放假日)電詢客服專線:2768-4999分機318(電子帳單)、分機222(電子繳費憑證),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申請/取消(皆必填)
申請項目: 申請電子化單據服務 取消電子化單據服務
用戶號碼: - - (範例:406-52368-2)
裝置地址:
申請人姓名:
聯絡電話:
(可擇一)
住宅
公司 分機
行動
電子單據密碼: (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數字6~12碼)
E-mail:
驗證碼: MvcCaptcha (請直接點圖更換圖案)
推廣人: (非必填)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電子化單據服務條款:
  • 申請人非使用人或所有權人時,保證實際使用人、所有權人及申請人對瓦斯公司不會有任何其他要求或主張。如致生糾紛,瓦斯公司得取消電子化單據服務之申請。
  • 電子化單據一經瓦斯公司向申請人申請之電子郵件信箱為傳送者,即視為已寄達,其效力與實體單據之送達相同,申請人不得以未具書面要件而主張寄送無效。
  • 申請電子化單據服務後,如連續二期扣繳未成、連續二期均未繳費、管線改裝有拆裝表或申請名義變更者,瓦斯公司得逕予終止該項服務改以一般紙本寄發。
  • 如用戶辦理銀行代扣繳、代扣繳取消或扣繳帳號異動時,原有申請之電子化單據服務將逕予取消,欲使用本服務者則需再行申請。
  • 若因非可歸責於瓦斯公司之原因,造成電子單據傳送失敗(如留存之電子郵件信箱地址錯誤、變更或取消電子郵件信箱未通知瓦斯公司、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系統故障等),將以瓦斯公司電腦主機發送時間視為已送達。若因申請人留存之電子郵件信箱地址錯誤,或未主動通知瓦斯公司電子郵件信箱變動所衍生之違約金或其他損失,申請人需自行負責,概與瓦斯公司無關。
  • 電子化單據發送之內容僅供申請人繳交費用參考,不作其他用途;為保障個人資料使用之安全與保密性,申請人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行為。
  • 如發生下列任一情形時,瓦斯公司有權停止或暫時中斷本服務,本服務將於修復相關設備後恢復。
    (一)對本服務之系統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時。
    (二)發生突發性之系統設備故障或與協力廠商系統軟硬體設備故障或失靈。
    (三)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瓦斯公司無法提供本服務時。
  • 瓦斯公司保留修訂本約定事項之權利,修訂後於瓦斯公司網站聲明公告。若申請人未表示異議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申請人已了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訂內容;若申請人不同意該等修訂內容,可申請終止使用本服務。
本人已瞭解且同意貴公司電子化單據服務條款,並願意遵守上述事項辦理服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