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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金融機構扣繳瓦斯費?
- 攜帶原留存摺、印鑑及最近一期的瓦斯費收據到金融機構辦理。
- 新用戶的第一期瓦斯費不能以轉帳方式繳費。
- 可辦理轉帳繳費的金融機構(所有金融機構皆可辦理活期帳戶每期扣繳轉帳繳費)。
- 可代收瓦斯費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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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繳瓦斯費?
- 繳費期限內繳款方式:
- 超商代收:請至統一、OK、全家、萊爾富超商、美廉社繳費。
- 金融機構代收:
可代收金融機構 |
新光銀行 |
北市五信 |
土地銀行 |
台中商銀 |
瑞興商銀 |
華泰銀行 |
聯邦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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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託金融機構扣繳轉帳 :所有金融機構皆可辦理活期帳戶每期扣繳轉帳繳費。
- 信用卡定期代繳開辦銀行:
信用卡定期代繳開辦銀行 |
新光銀行 |
台新銀行 |
玉山銀行 |
安泰銀行 |
兆豐銀行 |
凱基銀行 |
中國信託 |
合作金庫 |
遠東銀行 |
聯邦銀行 |
匯豐銀行 |
永豐銀行 |
台北富邦 |
彰化銀行 |
陽信銀行 |
元大銀行 |
星展銀行 |
國泰世華 |
第一銀行 |
渣打銀行 |
上海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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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銀行自動櫃員機(ATM)操作繳費(非新光銀行卡需自付服務手續費,金額依銀行端收費標準為準,ATM據點查詢)。
- 請親臨本公司繳納。
- 超過繳費期限繳款方式:
- 一般用戶(營業戶除外)逾繳費期限28天內,仍可至超商繳費,但逾期違約金於下期瓦斯費合併計收 。
- 新光銀行自動櫃員機(ATM)操作繳費(非新光銀行卡須自付服務手續費,金額依銀行端收費標準為準,本期違約金併下期瓦斯費計收,ATM據點查詢)
- 以匯款或ATM(不限銀行)轉帳繳費;請先查詢瓦斯費應繳金額後,再以後續提供之帳號轉帳繳費。
- 請親臨本公司繳納。(將加收1%至4%違約金)
- 瓦斯費繳費時程表
瓦斯費繳費時程表(家庭用戶) |
項目及天數 |
第1~14天 |
第15~21天 |
第22~28天 |
第29天~
第2張帳單
繳費期限 |
2期以上
逾期欠費 |
繳費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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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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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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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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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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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費繳費時程表(商業及服務業用戶) |
項目及天數 |
第1~14天 |
第15~16天 |
第17~28天 |
第29天~
第2張帳單
繳費期限 |
2期以上
逾期欠費 |
繳費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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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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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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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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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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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瓦斯費金額有疑問怎麼辦?
- 請將瓦斯表上目前的實際度數抄下,然後撥電話查詢或更正:2768-4999轉318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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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費溢收短收之退補怎麼辦?
- 請依正確度數更正瓦斯費 。(抄表度數更正)
- 短少瓦斯費時:於下期追收。
- 溢收瓦斯費時方法有:
- 抵繳下期瓦斯費。
- 請持原繳款人收據正本、身份證、印章至櫃檯辦理退款。
- 若為金融代繳戶,請來電:2768-4999轉222分機確認代繳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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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瓦斯費通知單怎麼辦?
- 請先查詢瓦斯費應繳金額,再依下列方式繳費:
- 新光銀行自動櫃員機(ATM)操作繳費(非新光銀行卡須自付服務手續費,金額依銀行端收費標準為準,ATM據點查詢)。
- 請親臨本公司繳納。
- 依查詢瓦斯費應繳金額畫面下,所提示之帳號資料轉帳繳費
- 繳費日起一個月內可來電2768-4999轉分機222補發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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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欠費催繳通知單(明信片)怎麼辦?
- 請攜催繳通知單至:
委託超商: |
依明信片上繳費期限內至OK、統一、全家、萊爾富、美廉社繳費,本期違約金併入下期瓦斯費計收。 |
新光銀行ATM轉帳: |
新光銀行自動櫃員機(ATM)操作繳費(非新光銀行卡須自付跨行手續費),本期違約金併下期瓦斯費計收。(ATM據點查詢) |
本公司服務中心: |
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1樓; 電話:2768-4999轉222分機;將加收1%至4%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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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繳費之違約金如何計算?
- 「瓦斯營業章程第二十五條說明」:
用戶應依繳費通知單所定繳費期限內,向本公司營業單位或指定之各代收機構(包括金融機構及便利商店等)繳納天然氣費及其他費用。
用戶委託金融機構代繳天然氣費及其他費用者,由本公司主動通知金融機構於繳費期限內扣款。
用戶未依第一項所定繳費期限繳費,其寬限期、違約金收取標準及最低加計金額之計算如下:
- 家庭用戶:逾期在七日以內者,免收違約金;逾七日起至第十四日止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百分之一之違約金;逾十四日者,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百分之二之違約金;應繳天然氣費達二期(含當期)以上且經催收程序仍未繳納完畢者,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百分之四之違約金,至繳納完畢為止。加收違約金之金額未滿一元者按一元計。
- 商業及服務業用戶:逾期在二日以內者,免收違約金;逾二日起至第十四日止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百分之一之違約金;逾十四日者,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百分之二之違約金;應繳天然氣費達二期(含當期)以上且經催收程序仍未繳納完畢者,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百分之四之違約金,至繳納完畢為止。加收違約金之金額未滿五元者按五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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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一個月未繳費有什麼結果?
- 瓦斯營業章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說明:本公司通知應繳納天然氣費經限期催繳仍不繳納,得對該用戶停止供氣,並得拆除計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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